在離婚糾紛中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幾點原則
導讀:在離婚糾紛中,子女撫養費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問題。雙方往往在這個問題上出現很多分歧,耗費很多精力。為了有利于這個問題的處理,離婚雙方需要把親情倫理和國家的法律規定相結合起來。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重點的原
在離婚糾紛中,子女撫養費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問題。雙方往往在這個問題上出現很多分歧,耗費很多精力。為了有利于這個問題的處理,離婚雙方需要把親情倫理和國家的法律規定相結合起來。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重點的原則要注意這么幾點,內容如下:
第一,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綜合考慮確定子女撫養費如何給付?應當首先由父母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或者經過法院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按照協議約定,為保護子女的合法權益,法院或者協議是否損害子女合法權益進行審查。
第二,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費用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沒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梢砸罁斈昕偸杖牖蛲袠I平均水平,參照前面說的這個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這個比例。
第三,撫養費一般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有支付能力或者離婚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也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四,一方沒有經濟收入來源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它的財物來折抵子女的撫養費。
第五,父母雙方可以協商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經過法院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獨立保障子女成長手續費用的,并且影響到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第六,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給到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且能夠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第七,十八周歲以上還沒有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還在學校接受高中以下的學歷教育或者喪失了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然應該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第八,離婚后,夫妻一方,因另一方長期拒付撫養費為由,請求另一方支付離婚起訴權的撫養費的,好像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在起訴離婚前確實已經分居的除外。
第九,主動放棄的撫養費請求權不能反悔,反悔無效。無論是在協議離婚中約定放棄撫養費請求出來,還是在訴訟離婚中放棄提出撫養費請求,并且離婚判決書也沒有明確撫養費負擔。
那么放棄權利的一方,再以子女名義起訴請求另一方負擔離婚后。直到起訴前的撫養費的,法院不予支持,除非雙方私下協商,對方愿意主動給付撫養費。以上就是在離婚糾紛中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幾點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