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夫妻分居滿兩年?
導讀: 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或者是雙方往來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合分居的事實或者是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還有就是在外居住的居住證或者是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還有就是也可以找他的
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或者是雙方往來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合分居的事實或者是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還有就是在外居住的居住證或者是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還有就是也可以找他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
再就是一方面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文書最好是又快在建郵件在快件的備注姓名分居,并且保留郵寄。從郵寄爭取到學期,離婚訴訟期間都有分,夫妻的分居期間。三是夫妻間就業、學習等原因,并不在同一地方生活的,不能算離婚的分居。但離婚的分居必須是感情不合為前提,只分床不分房,法院是很難認定為分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