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能夠拖多久?
導讀:夫妻的感情已經破裂的,其中一方就會覺得繼續撐下去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于是就會提出離婚。但是沒有想到另一方根本不想離,也就不同意,夫妻關系也就一直拖著,當一方不同意離婚倒地能拖多久?如果一方想離婚,那么另一方不想
夫妻的感情已經破裂的,其中一方就會覺得繼續撐下去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于是就會提出離婚。但是沒有想到另一方根本不想離,也就不同意,夫妻關系也就一直拖著,當一方不同意離婚倒地能拖多久?
如果一方想離婚,那么另一方不想離婚,那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來判斷是否支持雙方,不會因為一方拖延就可以延遲法院判,因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向有關部門起訴,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會做出離婚判決。所以說人民法院一般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卻以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男女方提出離婚時,是否準予離婚。目前沒有對方是否同意孩子,有孩子也會根據夫妻相關的感情是不是已經破裂,是調解無效來決定的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審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才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同樣也規定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人之內審理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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